早在1934年1月,毛泽东同志就作过关于劳模工作的论述。他说,提高劳动热忱,发展生产竞赛,奖励生产战线上的成绩昭著者,是提高生产的重要方法。(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苏维埃中国》第296页)
1945年1月10日,毛泽东同志在一次讲话中又对劳模下了定义,他说:“你们有三种长处,起了三个作用。第一个,带头作用。这就是因为你们特别努力,有许多创造,你们的工作成了一般人的模范,提高了工作标准,引起了大家向你们学习。第二个,骨干作用。你们的大多数现在还不是干部,但是你们已经是群众中的骨干,群众中的核心,有了你们,工作就好推动了。到了将来,你们可能成为干部,你们现在是干部的后备军。第三个,桥梁作用。你们是上面的领导人员和下面的广大群众之间的桥梁,群众的意见经过你们传上来,上面的意见经过你们传下去。”(《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14页)
1950年9月25日至10月2日,刚刚成立一年的新中国就召开了全国工农兵劳模代表会议。会议由中央人民政府主持召开。毛泽东、朱德等出席开幕式,毛泽东致祝词,刘少奇讲话。会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464人“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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